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2009年度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作者:谈存实 发布时间:2010-03-29  浏览次数:705

共青团兰职业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兰职团字[2010]03


关于评选表彰2009年度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共青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团总支:

2009年度,学院各级团组织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的建设,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带团建、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服务我院党政工作大局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按照团章要求,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二、评选范围

团组织关系隶属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全体团员、团干及团支部

三、评选标准

优秀团总支、支部评选条件

1、团总支、支部全体团员青年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

2、团员之间相互团结、相互支持;

3、总支、支部负责人能以身作则,在团员青年中有号召力,能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为青年办实事;

4、能够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系统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成绩突出;

5、支部团员按时缴纳团费,团组织活动出勤率在95%以上;

6、认真贯彻各级党、团组织的决定,出色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7、能按期组织所属团员参加组织生活,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好;

8、能认真组织活动,在各类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9、能较好地组织团员青年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0、遵守校纪校规,支部团员无重大违纪行为;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自觉接受党、团组织的培养和教育;

2、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青年中起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

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2、担任团内职务一学年以上;

3、积极主动地开展团的工作,有创建性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且工作成绩突出;

4、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

四、评选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按照《团章》和《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本次评选活动,同时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以“争创”为主题、结合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各类活动,力争在表彰阶段达到活动高潮;

2、各团总支要严格执行有关评选的程序和条件,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如实地填写登记表,团委将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审核;

3、团委将成立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最终确定名单;

4、推荐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按要求用钢笔认真填写团委统一发的登记表;

6、申报材料于426日前交到团委。

五、奖励办法

团委将召开五四表彰大会并颁发证书、奖状,宣传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附件12009年度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总支”申报表

附件22009年度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2009年度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干”申报表

附件42009年度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简明登记表

附件52009年度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评优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046

 

 

共青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0931-7658812 传真:0931-7658813

技术支持: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