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兰州市教育局团委关于举办“党是阳光我是花”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通知公告关于转发《兰州市教育局团委关于举办“党是阳光我是花”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团总支: 现转发兰州市教育局团委《关于举办“党是阳光我是花”征文活动的通知》,请各团总支根据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征集优秀作品十五篇(多者不限),将征文按文件要求以电子稿形式于4月20日前提交院团委。
关于举办“党是阳光我是花”征文活动的通知 兰教团发〔2011〕4 号
市属各学校、各民办中学团委(总支、支部):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激发青少年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按照《兰州市教育局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和兰州市关工委关于开展“党是阳光我是花”征文活动要求,现将征文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少年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做党的事业的可靠接班人。 二、征文范围: 市属各学校、各民办中学在校学生 三、征文内容 1、征文的内容积极向上、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光荣传统,写纪念文章、写颂党诗歌、写心得体会、写光辉历程,根据自己工作和生活经历的不同,选择合适的主题,题目自定。文章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理论性和文学性。 2、征文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每位参赛者限一篇作品。 3、征文体裁不限,字数2000字以内。 4、参赛征文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有指导老师请注明。 四、征文格式 1、征文用a4复印纸单面打印,左边装订。 2、题目用二号宋体加粗,题目下方单位、署名及指导老师姓名用三号楷体,时间用三号楷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加粗,三级标题用三号仿宋加粗,每页22行,每行28字,页码居中。 3、在第一页左上角加框用四号楷体注明“党是阳光我是花”征文。 4.参加评选的征文于2011年4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团委,同时报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件标题栏写明“××校×××征文”。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校团委要正确认识纪念建党庆祝活动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活动方案,指定专人组织实施,确保征文活动顺利进行。 2、各校要积极组织校内征文活动以及优秀作品的筛选上报工作,每校上报局团委10篇以上,多者不限。 3、征文评选分大、中、小学,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并推荐80篇参加市上评选。教育局团委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对评出的优秀作品通报表彰,编印专辑下发。 联系人:任建华 电话:880142513639310725 邮箱:61825025@qq.com 二○一一年四月五日
共青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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