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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让雷锋精神在青春中闪光”演讲比赛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谈存实 发布时间:2012-03-28  浏览次数:497

各团总支:

现转发兰州市教育局团委《关于举办“让雷锋精神在青春中闪光”演讲比赛的通知》(兰教团发〔20125 号),请各团总支根据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选拨推荐教师、学生各一名参加局系统比赛,推荐选手名单、联系电话、参赛稿件(注明系别和姓名,附电子档)、简短解说词(限制在80字以内)46日前提交院团委。

 

关于举办 “让雷锋精神在青春中闪光”演讲比赛的通知

兰教团发〔20125

市属各学校、各民办中学团委(总支、支部):

为了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传递精神旗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兰州市教育局团委决定举办纪念建团90 周年“让雷锋精神在青春中闪光”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雷锋精神在青春中闪光

二、参加人员

市属各学校在校学生及青年教师。

三、比赛时间及分组办法

本次比赛分学生组和教师组两个组别进行,具体安排为:

1.初赛阶段(330日—49日)。

各校团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和校内比赛或推荐工作。各校分别推荐一名学生(幼儿园除外)和一名青年教职工参加复赛。

2.复赛阶段(410日—420日)。

复赛分四个片区(分组情况详见附件)进行,由片区内学校承办。各参赛学校与片区负责人联系复赛时间等具体事宜。每片区教工组、学生组各选拔出前4名, 12名选手参加决赛,34名选手参加颁奖会。

3.决赛阶段(421日—427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比赛规则

1.演讲内容:紧扣主题,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践及校园生活、学习体会,材料真实典型。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演讲稿必须是参赛者的原创作品。

2.演讲技巧:熟练掌握演讲内容,语言准确生动,声音洪亮,口齿清晰,表达流畅,有感染力,激情昂扬。

3.形象风度:衣着整洁,仪表大方,表情自然,举止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富有艺术感染力。

4.演讲时间: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超时扣分。

5.综合印象:根据选手的临场表现和演讲效果做出评价。

五、注意事项:

1.演讲时需要配背景音乐或多媒体的,由参赛者本人提供背景音乐或多媒体课件。

2.磁带或cd碟片写明单位名称、演讲者姓名及作品名称,自备两份,一份上交承办单位用于比赛,一份自带备用。

3.复赛及决赛参赛选手出场顺序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五、评比奖励

1.本次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教工组、学生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纪念奖8名(复赛34名的选手获纪念奖)。

2.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比赛聘请7位评委,根据演讲内容、演讲技巧、形象风度、演讲时间及综合印象五个方面进行现场打分,现场计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打分、计分)。

六、有关要求

1.各校团组织负责人要将本校参加片区复赛的选手名单、联系电话、参赛稿件(注明单位和姓名,附电子档)、简短解说词(限制在80字以内)于410日前报片区负责人,用于作品审查及主持人节目预报。

2.各片区负责人要于复赛前一天将参加复赛的选手名单报送局团委;复赛结束后,要于421日前将复赛前4名的选手名单、参赛选手稿件(附电子版)和片区活动总结报送局团委。

3.各校团组织要及时与片区负责人联系相关事宜,尽早安排布置,精心组织,确保本次比赛的顺利开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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