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3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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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兰职团字[2013]03号 关于开展2013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院属学生社团: 2012年,学院团委在上级团委、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学院总体规划为依托,以纪念建团90周年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开展了多项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集中展示了我院基层团组织、学生社团、共青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涌现出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鼓励广大团员青年锐意进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学院将于五四期间评选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大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院“内强基础、外塑品牌、融合转型、寻求突破、追赶超越”的工作思路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广大师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激励广大师生在“中国梦”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聪明才能勤奋工作、刻苦学习,服务学院党委、行政中心工作。各团组织按照《团章》和评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本次评选活动,同时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先进事迹宣传活动。 2、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评先创优是我院团委每学年的重要活动,对于进一步巩固扩大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果、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各系团总支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推荐先进典型、宣传先进典型。 3、严格把关,确保先进。各团组织要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考核和审查等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先进个人、集体推荐出来。 4、立足基层,做好宣传。评选活动要立足基层,优先推荐在开展团组织活动等工作方面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并对评选出的先进组织和个人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欢迎广大团员青年对评先创优工作进行监督。 5、认真填写申报表格。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自行下载并填写申报表,另附不少于15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申报表、附属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 6、各团总支接到通知后,要根据评选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对照各项评选项目,认真组织实施,按通知要求时间将纸质材料报至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工作qq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三、时间安排 1、团支部、院属学生社团评选申报 2013年4月1日---2013年4月12日 2、团总支审查公示 2013年4月15日---2013年4月19日 3、团委审查汇总 2013年4月19日---2013年4月23日 4、表彰大会 2013年4月27日
共青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28日
主题词: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五四表彰评选通知 抄报:团省委学院党委 抄送:学院党委办公室 各系党总支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共青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13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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