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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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创造力,充分展示各团支部的风采,特制定优秀团支部评选方案,以考察总结各团支部的工作,并对优秀团支部进行表彰。评选内容如下: 一、 成立评优领导小组 组 长:黎兆跂 副组长:谈存实 赵艳 成 员:吴骁 靳鹏 杨欣蔚 杨雯 田欢 二、优秀团支部评比办法 (一)评比范围:院团委所属各支部。 (二)评比条件: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团支部、团小组); 2、有团结向上的支委领导班子; 3、支部成员模范地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的义务; 4、按时交纳团费; 5、每周正常开展团组织活动; 6、认真坚持团内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7、在团委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能按时较好地完成院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优秀团员评比办法 (一)评比范围:全体团员。 (二)评比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服从上级团组织的安排,模范地遵守团的章程;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优良,无不良习惯; 3、上课专心听讲,能按时完成作业,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德育成绩达标。 (三) 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得过奖学金的团员优先考虑; (四) 凡获市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团员自动入选.; (五) 凡年度团员评议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评选. ; (六) 凡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加评选; (七) 本学期内有旷课现象者,不得参加评比。 四、优秀团干部评比办法 (一)评比范围:院团委委员、团总支委员、团支部委员。 (二)评比条件: 1、政治思想: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服从上级团委安排,模范地遵守团的章程,能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品德优良,无不良习惯;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体育达标; 4、具有组织、协调、领导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模范带头作用,能够领导本支部团员开展工作,在任职期间使支部在学校内产生较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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