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工程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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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帮助和扶持有志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4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业资助计划,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强化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兰州创业发展,提高大学生创业比例。到2020年,新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400家,打造专业化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创业苗圃15家,引领大学生实现创业2000人。 二、扶持对象 兰州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毕业五年内(含2011年)在兰创业的大学生。 三、扶持措施 (一)实施大学生创业资助计划。复制“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成功模式,按照1:3的比例放大扶持规模,每期(两年)投入扶持资金不少于600万元,借助“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服务团队平台,对有创业意愿及能力的大学生提供项目推荐、创业培训、创业资助和创业服务等一条龙服务,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现代服务行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创业项目。 (二)全面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大学生,按再就业资金管理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创业允许按照规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也可以向各类开发区(含经济开发区)申请入住,并享受一定期限的无租金场地、税费减免、创业指导培训等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项目,按国办发〔2013〕35号文件享受各项大学生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创业项目吸纳持有《甘肃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符合甘财税〔2011〕145号文件规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万企计划”资金扶持的给予相应的贴息贷款。 (三)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社会团体等多方资源,发挥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现有园区和孵化基地的优势,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及创客驿站等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孵化服务,包括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以及商务、融资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并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建立畅通的创业融资、成果转化及项目合作交易渠道。 (四)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优先安排培训资源,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对获得创业资助的大学生开展深度培训,聘请优秀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担任创业导师,为大学生提供技术开发、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商事代理、企业管理等辅导;对重点扶持的创业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 (五)举办大学生创意创业大赛。定期在高校举办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创意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鼓励和支持优秀创业项目在兰落地,对落地兰州的创业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充实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加强创业项目评估筛选,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分析、评审、论证,重点筛选准入门槛低、吸纳就业多、经营见效快的创业项目,定期向大学生发布推介创业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项扶持资金。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业。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大学生创业培训、初次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 (二)加强对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受资助的创业大学生进行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全程指导创业项目的实施;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效果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受助创业项目进行督导,提出评估意见或建议,保障扶持资金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创业典型,定期举办市级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典型,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本方案由市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和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配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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