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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部门评选细则
作者:谈存实 发布时间:2016-09-21  浏览次数:1109

共青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部门评选细则

    为了加强学院团委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各各部门的积极性、战斗力、凝聚力。同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团学工作的规范化、整体化良性发展,更好地为全院学生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一、参评部门的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学院团委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主动积极,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有所突破,开拓新的工作局面;

3、部门内部团结向上,凝聚力强,成员综合素质高,发展全面。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不得参加优秀部门评选

1、部内成员受学院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累计二人次者;

2、部内成员以职务之便,假公济私,弄虚作假,损坏团委名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中因严重失职造成团委各方面损失者;

4、一学年内在各种材料汇总工作中,迟交累计达四次(含四次),拒交一次者。

三、评选程序

1、各部门填写《各部工作考核表》,上交团委办公室;

2、由团委办公室进行核实,并汇总填写一学年来各部门相关记录的各项工作情况;

3、团委全委会进行讨论评议;

4、学院团委审核批准。

四、评选范围

   限于学院团委各个部门。

五、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五周内进行,且必须先于“五四”表彰评选工作之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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