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荐学生干部参加2017—2018学年度评优评奖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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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生干部参加2017—2018学年度评优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2017—2018学年度评优评奖活动现已开始,请各学生组织,社团在学年度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评优评奖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1. 本次团委可以推荐评优评奖活动项目为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学院16级、17级所有在编在岗学生干部,均可参加此次评优评奖活动。在本院系班级已参加评选的不再进行重复推荐。 2. 团委推荐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参照《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文明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 <!--[endif]--> <!--[if !supportLists]-->(2) <!--[endif]-->担任院、系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院属社团学生干部,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且工作成绩突出,能热心为师生服务,任劳任怨,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if !supportLists]-->3. <!--[endif]-->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没有评优评奖资格。 (1)2017—2018学年内受过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 (2)2017—2018 学年内受过通报批评,且被取消评优评奖资格者; <!--[if !supportLists]-->(3) <!--[endif]-->本学期开学至今因严重违纪受到各种处分,或被取消评优评奖资格者; <!--[if !supportLists]-->(4) <!--[endif]-->本学期开学以来无故旷课8学时以上者。二、时间安排 <!--[if !supportLists]-->1. <!--[endif]-->11月29日—12月2日,各学生组织、社团进行评选、审核,并在学生组织或社团内部进行公示; <!--[if !supportLists]-->2. <!--[endif]-->12月3日前,各学生组织、社团将评选材料《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报至团委丁颖老师处。 <!--[if !supportLists]-->3. <!--[endif]-->纸质版材料需贴一寸红底照片,班级填写鉴定意见,班主任签字,之后的几栏意见由团委填写。 <!--[if !supportLists]-->4. <!--[endif]-->12月3日—10日,团委审核,无异议的结果报至学生处。进行最终评选结果公示。 三、名额分配
注:此次评选的是 2017-2018 学年度的优秀学生干部,因此 2018 年 9 月后申请成立的社团及社团学生干部不在评选范围内。 附件: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共青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所在学生组织(社团):填表日期:年月日
学生工作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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